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转发】

川建安委发〔2023〕116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都市经信局、水务局、公园城市局,自贡市、乐山市水务局,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5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安办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要求,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按照住建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决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进一步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学习提升、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应急演练、技能比拼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行业领域安全意识和人民群众避险逃生能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责任意识,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学习。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内容,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安全责任。组织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和集中考核,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监督执法要点,提高法治意识和专业技能。各地要针对不同责任主体对象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和燃气安全、房屋使用安全、施工安全以及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或培训。各有关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公开课”“以案说法”等活动,进行交流学习和警示教育,确保安全宣传到每个从业人员,全力抓好一线安全防范工作。通过学习、教育、培训,更加明确、更加坚定地树牢安全红线意识。

(二)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制定活动方案,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全面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开展“五进”示范大比拼活动。积极响应“五个一”宣传活动,开展“逃生演练”,用好燃气安全宣传周活动拍摄成果,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展播,各市(州)报送1―2个不同专业、领域的演练视频。要组织安全科普知识竞赛,鼓励和调动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适时发布内涝、高温以及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风险提示。各有关企业要制作安全主题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利用LED屏幕、广告牌、宣传栏及短视频平台等宣传手段,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聚集专项行动,落实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动方案要求,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带头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带头排查危险作业、带头整治外包外租、带头开展演练活动,组织相关宣传报道。督促企业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等活动,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坚决防止“小施工”引发“大事故”。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和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要统筹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城镇燃气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城市内涝防治等工作,及时排危除险,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四)增强法律意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各地各部门要以“法律七进”为重要抓手,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开设安全法律知识专栏,制作推送普法短视频,推动安全普法工作。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严格履行安全法定职责。各地从6月起每月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或公众号等平台,公布或曝光安全生产“一案双罚”或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典型案例,形成舆论震慑。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在执法和治理行动中自觉做到法治宣传先行。

(五)查找身边隐患,发挥社会监督效能。各地要认真组织参与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结合“住建安全在行动”暗访检查,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组织安全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一线,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实施有奖举报,鼓励广大群众、企业员工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用好“小住安全随手拍”,对群众反映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查立改立回复。加强媒体互动,充分发挥舆论正向合力,推广宣传各地各企业经验做法。

(六)坚持全员参与,组织开展演练观摩活动。各地要按照“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观摩活动,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房屋坍塌等各类事故以及城市内涝、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6月中下旬,住建厅将联合消防救援等部门,组织开展轨道交通盾构施工地面坍塌省级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有关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和现实需要,及时完善应急预案,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牢记应急流程,熟知逃生路线。

(七)组织竞赛活动,鼓励企业推优选优。各地要督促有关企业积极参加全国“安康杯”职工应急技能竞赛答题暨安全文化宣传活动,鼓励引导企业将一线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作为重点对象,评选“安全之星”,营造“安全违章人人管,安全防线人人守”良好氛围。要积极策划“安全生产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及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把群众普遍认同的安全生产先进人物推荐出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八)创新宣传模式,搞好咨询日活动。各地各部门可采取举办启动仪式、媒体及网络宣传、发放或张贴海报等形式,提高公众对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互动的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和城市街区、工地项目、城市公园等场所设立咨询平台,采取有奖竞赛、AR/VR安全体验、专家网络问诊、安全生产标准化展示等多种方式,宣传行业安全知识,解析群众关切热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其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月”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助力行业安全发展的重要契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做好活动统筹部署,明确重点活动分工,紧密跟进推动落实。要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短视频等新闻媒介,播放安全公益广告、活动进展新闻、安全知识手册等内容。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会、“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活动,形成宣传热潮,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地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融入城镇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等专项整治、城镇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防控及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等重点工作中,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调度,掌握活动动态,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图片、影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住建厅将在官网开辟专栏,及时推广各地活动经验和特色做法。

请各市(州)有关部门于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活动总结。电话:028-85531668,邮箱:sczjta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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