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认定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作出要求 新申报的审查机构不予受理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快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日前,省住建厅和省统计局联合出台了《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共设置6个指标,即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事项的“办理事项数、办理用时、办理成本、资料件数、印证资料、工作推进”进行考核。为确保考核数据的真实性,省营商办每季度对各市(区)报送项目印证资料和工作推进证明纸质材料进行不少于50%的抽查复核。
    《考核标准》要求,每个市(区)每季度要向省营商办随机报送10个工程建设项目考核样本,样本要有普遍性,一年内样本要涵盖本行政辖区内的各个县(区),同时要兼顾大中小不同项目。今年第三季度上报项目样本应保证至少50%完成施工许可证核发。从第四季度开始,所有上报样本均应完成施工许可证核发。
    《考核标准》提出,考核采取季度通报、半年点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调查表的填写报送、抽查复核、统计汇总,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调查统计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为规范考核的严肃性,《考核标准》还规定:对错填漏报、编造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考核成绩一律以零分计算,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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