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强地下管线规划管理

       修路挖断地下水管、液化气管道……因第三方施工对地下管线造成的破坏事故时有发生,成为威胁地下管线安全运行的突出风险隐患。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下发通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安全运行管理。

  5部门要求,江苏省各地市政部门在制订城市道路年度新建、改建、扩建计划时,应提前告知相关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管线权属单位要根据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制订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各专业管线建设必须与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协调同步,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留管线位置。新建城市道路原则上5年内不得开挖,大修后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得开挖。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11.25 苏霞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 备案编号:蜀ICP备2022006121号-1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65号四川大学科研综合楼(世外桃源广场)B座8楼818号
邮编:610041 E-mail:scahyfwb@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