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训测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保障参加培训测试人员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培训测试工作平稳进行,现就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广大参加培训测试人员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测试前10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培训测试人员参加测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培训测试,测试人员须在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相应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相关防疫政策后,再完成与测试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参加培训测试人员须持本人参加测试前3天3检(每天1检,3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测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参加培训测试人员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参试人员,不得入场参加测试。

五、每场测试前,测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测试点。在入场处,请参加测试人员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无风险城市旅居史、纸质测试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测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测试:

1)测试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

2)测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人员;

3)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前;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5)测试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

7)测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的。

八、参加测试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测试当天无法到达测试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九、请参加测试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测试点、参加测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测试期间,参加测试人员要自觉遵守测试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测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测试人员在测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试条件的测试人员,安排在备用隔离室继续测试,转移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测试条件的测试人员,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成都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测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参加测试人员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测试人员须认真阅读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关于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训测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通知》,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测试资格,终止测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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