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将于6月起施行
从沈阳市人大常委会4月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沈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市政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市政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对于充分发挥市政基础设施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便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沈阳市市政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为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一部切实可行的地方性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据介绍,《条例》共二十八条。其中明确了市政工程的定义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规范了市政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制度,强化了市政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信用管理,明确了市政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规范了市政工程质量的社会监督、投诉和纠纷协调处理机制,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

为贯彻落实《条例》,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广泛开展《条例》普及宣传。制定配套制度,加快完善市政工程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参建单位及工程有关人员的信用信息归集,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质量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邀请人大代表、相关专家、市民参与监督,督促参加各方履行相关责任,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的稳定,提高市政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同时,加大对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市政工程质量责任,加强对市政工程质量管理。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 备案编号:蜀ICP备2022006121号-1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65号四川大学科研综合楼(世外桃源广场)B座8楼818号
邮编:610041 E-mail:scahyfwb@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