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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地级城市明年底实现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明确到2020年底,我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实现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

  在建设任务上,各地要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建立城市市政排水管网定期排查检测制度,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第一个排查监测周期工作。到2021年底,全省设市城市污水收集率达50%或3年提高5个百分点,全省设市城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100mg/L以上或3年提高10%。在污水接入上,城市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应依法规范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雨污错接混接和污水直排。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工业企业,要限期退出市政污水管网;经评估可继续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应依法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摘自 《四川日报》 2019.10.29 记者 罗之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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